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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信息

2026年第12期

日期:2026-07-29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字号: 打印本页

  一、农药登记信息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批准隆凯作物科学(山东)有限公司等364家企业的776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3个农药产品同意部分登记延续,核发《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延续5年。
  二、关于氟吡菌酰胺采取登记管理措施的问题
  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决定,不再批准氟吡菌酰胺用于炭疽病的登记;自2026年12月1日起撤销氟吡菌酰胺已登记产品在炭疽病上的登记使用范围。仅有炭疽病登记使用范围的氟吡菌酰胺农药登记证有效期截至2028年12月31日,相关企业应在登记证有效期内完成登记变更。
  附件:农药登记延续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