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282号建议的答复
宋心仿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力保护和种植蜜粉源植物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林业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保护和种植蜜粉源植物列入议事日程。加强蜜粉植物的保护,扩大蜜粉植物种植规模,对促进养蜂业发展,增加养蜂农户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利用蜜蜂授粉,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对提高农作物产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种植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样意义重大。我部高度重视蜜粉源植物种植和保护,从2007年开始,国家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近9亿元支持开展油菜良种补贴。为探索集成蜜蜂授粉与绿色防控增产技术,2014年我部在北京、山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建立了20个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形成了不同作物蜜蜂授粉与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初步集成了油菜、向日葵、草莓、番茄、苹果等5种作物蜜蜂授粉与绿色防控集成技术规程。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泛宣传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增产、提质、增收作用和效果,提高农民认识,促进大面积推广应用。下一步,我部将逐步扩大示范范围,继续开展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应用整建制推进示范。在粮食连年增产的同时,农业发展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巨大约束,我部积极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今年选择部分区域开展“粮改饲”试点工作,以养代种、以养定种,发展紫云英、苜蓿等作物种植,逐步扩大蜜粉源植物种植规模。
二、关于将蜜粉源植物的保护与种植列入发展规划。近年来,我部通过种子工程和高标准农田油料基地建设项目,建立了覆盖粮食、油料、蔬菜、花卉等重要农作物的育种体系,扩大了油菜、蔬菜等蜜粉源植物种植面积,一批蜜粉源植物品种得到有效保护。目前,紫云英种植尚未列入规划。下一步,我部将在油料发展规划、种业提升工程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规划编制中,统筹谋划蜜粉源植物种植与品种保护,促进带动养蜂业的发展。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国家林业局制定了《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纲要规划,积极保护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严格实施《森林法》,实行限额采伐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蜜粉源树木的采伐也受法律和采伐政策的约束,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加强。同时,将重点区域的生态公益林纳入国家或地方重点公益林管理范围,森林管护进一步加强。2015年起,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椴树、枣树等蜜粉源树种资源将得到更好保护。
三、关于大力栽培蜜源植物。“十二五”以来,每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600万公顷,森林抚育面积750万公顷。各地林业部门在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中,积极发展乡土、珍贵和特色经济树种,林种树种结构不断优化,椴树、枣树等蜜粉源植物也得到大力发展,为养蜂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如椴树作为东北地区主要的珍贵树种,已列入《中国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在国家扶持、鼓励下,保护和栽植力度持续加大。枣树是我国优质特色经济林树种,近年来,许多地区将发展枣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点,在我国黄河流域及新疆等适宜地区有大面积集中种植,栽植规模逐年扩大,林分质量显著提高。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中央财政林业补贴项目,扩大森林面积、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综合效益,促进林下种植业、森林产品采集加工业等林业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注重发展蜜粉源树种,为养蜂业发展提供更丰富的资源。
四、关于加大对损坏蜜粉源行为的打击力度。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为依法打击各种破坏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近年来,我部组织全国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2014年全国各级草原管理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21起,分别是2013年的2.23倍、2012年的4.97倍。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我部向全社会曝光了17起情节严重的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案件,充分发挥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据统计,2014年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总数比上年减少了187起。下一步,我部将组织各地有关部门,加大草原普法力度,及时通报曝光重大典型草原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国家林业局也将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农药药剂使用,最大限度保护好生态环境,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优化蜜粉源植物生存空间。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5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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