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22号(资源环境类223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健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第三次土壤普查列入“十三五”规划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部先后于1958年和1979年组织开展过两次全国性的土壤普查,形成了土壤志、土种志、专题调查报告,以及土壤系列图件、土壤资源数据等资料,为农业生产和耕地质量保护提供了翔实的基础资料。同时,也为全国性土壤普查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土壤资源调查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实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2002年以来,我部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2498个农业县(场)的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370多万个,分析化验3000多万项次,绘制各类专题图件2万余幅,获得了详尽的耕地质量基础数据资料。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省级和区域耕地质量汇总评价工作。2014年,我部利用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数据成果,以农业部公报形式对外发布了我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二是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我部从1984年启动全国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目前,共建成国家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357个,省级监测点约3000个,地市级监测点2000个、县级监测点9000个,初步形成以国家级监测点为主导,省级监测点为基础,市、县级监测点为补充、覆盖主要土壤类型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2005年起,我部建立耕地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连续12年编发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三是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4年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四是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和监测。从2007年开始,国土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单位先后在全国16个省(区、市)开展了1:5万大比例尺地质调查和土地质量评价试点。2011—2015年,在三江平原、东南及西南主要农耕区开展了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并发布了《中国耕地地球化学调查报告(2015年)》。
全国土壤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涵盖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多种土地利用方式,技术性强、科技含量高,需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下一步,我部将切实履行好耕地质量管理职责,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扎实推进主要农区耕地质量区域汇总评价,健全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建立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为开展全国土壤普查打好基础。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可行性,积极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争取早日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二、关于建立全国土壤普查协调机制
全国土壤普查涉及财政、发展改革、农业、环保、国土、林业等多个部门,其实施需要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明确相应工作规范和要求。今年,国务院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由环境保护、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施。我部组织制定印发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也明确规定:耕地质量普查是以摸清耕地质量状况为目的,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对全国耕地自下而上逐级实施现状调查、采样测试、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图件编制和成果验收的全面调查。耕地质量普查由农业部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报请国务院同意后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的制定,为建立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土壤普查组织体系提供了依据、明确了程序。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的要求,在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中,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资源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关于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我部成立了农业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专家指导组,由土壤、肥料、栽培、环保、土地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在耕地可持续管理与利用、耕地质量保护立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同时,我部还组织专家制定《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耕地质量等级》《土壤质量—词汇》《耕地质量划分技术规范》《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耕地质量预警规范》《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土壤检测》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推动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发挥农业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专家指导组的作用,不断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研究提出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国家耕地土壤样品库、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的技术方案,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整合政府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专家资源,积极推动建立相关技术委员会,为今后开展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关于发挥地方和科研单位在土壤普查中作用
我部在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时,十分注重发挥地方和基层科研部门的作用。一是加强基层土壤肥料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我国已经在省、市、县设立了各级土壤肥料技术推广、调查监测和管理建设机构,还有健全的科研和教学等单位,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和管理人员2.8万人。二是发挥科研单位技术支撑作用。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东北黑土保护利用、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注重调动地方和基层科研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此外,国土资源部也组织相关科研院所,建立和完善了土壤调查方法技术标准,研制了43种国际可比对的土壤系列标准物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3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二是以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为主体,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耕地质量监测站(点)为补充,构建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三是依托相关科研院所,发挥专家力量,开展系统研究,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做好技术储备和工作准备。
感谢您对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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